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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节税

已有1556次浏览发布时间:2019-03-31

例如A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,系主板上市公司。A公司全资控股B公司,B公司全资控股C公司,2017年5月份, B公司与上市公司甲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C公司51%的股权,当时未进行税收规划,缴纳企业所得税2800万元。2018年8月份,B公司拟出售C公司剩余49%的股权转让协议给甲公司,交易方式为现金交易。预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690万元。后经过我公司规划,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。


规划前、后综合税负率比对:

项目

规划前

规划后

节税率

企业所得税

25.00%

0.00%

100.0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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